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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過期管制藥 藥師的心在淌血

 

↑臺中市藥師公會於11月24日協助社區藥局銷毀過期管制藥。

◎文╱台中記者王梅芳

 

年關將至,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管制藥品申報時間,臺中市藥師公會於11月24日協助社區藥局銷毀過期管制藥,包括常用的安眠、抗焦慮及精神用藥等,報廢藥品需統一敲碎、泡水後,再送焚化爐統一銷毀,看著管制藥逐一被敲碎,藥師的心也跟著碎了。


為防止管制藥品被濫用,食藥署對於管制藥有相當嚴謹的規範,藥局需在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月到12月所有管制藥收支結存情形申報,逾期未申報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過期管制藥品要報廢,管理藥師須獨自向衛生局提出銷毀流程,為減輕社區藥局個別作業負擔,臺中市藥師公會特別向衛生局提出申請,統一進行過期管制藥集中銷毀作業,希望減輕調劑藥師作業負擔及降低辛苦藥師遭罰狀況。


作業之前,管藥負責藥師需預先上網登載預報廢品項,作業當天需備管制藥品銷毀申請書、管制藥品認購憑證及申請銷毀的管藥藥品,當天由衛生局稽查人員逐一核對各個管藥的批號及數量,再共同銷毀管藥。


為何每年會有大量需銷毀的管制藥?不管是管制藥品或是慢性病藥品,都是一樣的問題,藥師為了滿足領藥病人的需求而備藥齊全,或者是藥品一次訂貨最少的包裝量很大量,當醫院換藥或病人沒有持續領藥時,這樣的下場就是每年一堆的過期報廢藥品,這些都是社區藥局無法預估的調劑成本,只能默默的承受,每報廢一次,藥師的心就淌血一次!


歲末年終,提醒藥師,又快到一年一度申報管藥的時間,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的藥局,須於2022年1月31日以前完成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請藥師提早做準備,以減少申報期間的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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