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食藥署於8月17日公告,將啟動「110年度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稽查。
在台灣,有相當多的民眾有使用養生、保健食品的傾向,目標除追求營養均衡外,還有調理生理、補給營養。常見的健康食品有維生素類產品、配方奶粉、疾病專用配方補給品、益生菌、膠原蛋白、葉黃素等,其對象不限於一般民眾,也有專為嬰兒及特定疾病患者設計的品項。
食藥署針對此類產品訂有健康食品管理法以進行特別管理,其範圍包含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並要求業者應在依法取得產品查驗登記許可後始得製造、輸入或販售,確保產品符合法規規範,以維護國民健康、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次專案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使用及管理、強制性檢驗、查驗登記許可內容符合性、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等項目。
食藥署也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要求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有違者將依法處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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