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未核准 量測手掌溫度做為發燒篩檢產品 【本刊訊】目前疫情尚未完全退去,相關的人員管制與清消規定仍相當嚴謹,因此各行各業都在找尋方便的體溫量測與手部消毒方式,坊間也出現了許多同時具有量測手掌溫度及酒精噴霧之產品,用來判斷受測者體溫是否正常,並同時完成消毒。 然而,針對量測手部溫度來判斷是否有發燒這點,食藥署也提醒民眾,目前尚未核准以量測手掌溫度用於發燒篩檢之產品,須注意不應以此類產品判斷受測者是否發燒。 目前判斷發燒的定義,是以身體內部的核心體溫≥37.5℃(耳溫及肛溫)為基準,手掌距離身體中心較遠,且容易受到個體差異,如末梢循環,以及環境因素的干擾,因此仍無臨床證據佐證其可用作體溫判斷依據。 現今通過核准,可作為測量體溫、用於發燒篩檢之產品,被歸類為醫療器材,須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規定。 目前常見用於量測體溫的產品,包含額溫槍、耳溫槍、口溫計、腋溫計及肛溫計等五種。 選購時應選擇有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並善用「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口訣,正確購買合法醫療器材並安心使用:1.先認識體溫計是醫療器材;2.購買產品時看清楚包裝或標籤上載明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3.在使用前要詳閱說明書。 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和生命安全,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