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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助納為COVID-19疫苗接種第一順位

 

【本刊訊】

 

為保護第一線染疫風險較高者,避免機構工作者染疫,導致醫事機構無法運作,5月3日時,指揮中心已函文各縣市政府及接種單位,載明所有「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均為COVID-19疫苗第一類優先接種對象。


惟因先前指揮中心所公告的「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表中,第一類優先接種對象的部分說明文字始終為「『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致使地方政府見解不一,導致部分藥助遲遲未能接種疫苗。


對此,全聯會於六月正式行文持續向指揮中心反應,主張疫情期間,無分醫療或醫事機構均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如健保特約藥局即屬於醫事機構,疫情期間亦投入口罩實名制、提供防疫物資、分攤醫療院所無力負擔之調劑需求、強化遠距醫療成效、通報疑似個案及協助疫苗預約接種工作等。醫事機構工作人員所承擔的風險,及所發揮的防疫效果,本質上與醫療機構相同,理應有同樣的保障。建請指揮中心修正分類文字,避免不必要爭議。6月21日也收到善意回應,指揮中心正式將第一類順位的文字描述調整為「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明確將藥局助理納入。


因此若藥助夥伴在進行疫苗預約接種,遇到承辦人員對順位有所誤解時,亦可以最新公布的接種順位為據,依規定順利完成疫苗接種(相關公告如附:「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110.6.21版)」:https://reurl.cc/kZaD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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