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肝抗病毒用藥 健保給付範圍擴大 ◎文╱藥師董秀花 自110年3月1日起,健保將擴大B肝抗病毒用藥之給付。主要的受惠對象分別是「非肝臟之器官移植者」(預防性使用B肝藥)、「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者」(預防性使用或發作時使用B肝藥)及「肝纖維化程度F3以上者」(ALT值大於正常值上限且病毒量大於2萬單位時使用)等。 隨著B型肝炎疫苗政策的推廣,B型肝炎在台灣罹患率已逐漸下降,但腎臟移植合併有B型肝炎的患者在台灣並不少見。由於移植後須長期使用抗排斥藥物的關係,腎移植患者的免疫能力處於被壓制狀態,若B型肝炎病毒再活化引起肝炎,對腎移植患者的預後來說是項隱憂,甚至會提高死亡的風險。不論是腎移植的受贈者或是捐贈者患有B型肝炎,其預後及存活率都比未感染者差。因此,使用B肝抗病毒藥物,以避免B型肝炎病毒的再活化非常重要。包括預防性策略及先發制性策略,透過移植的術前評估、術後的監測,選擇適當抗病毒藥物達到有效控制B型肝炎的目標。 以往健保對於慢性B型肝炎帶原者只給付於: (1) 接受非肝臟之器官移植後,B型肝炎發作者,可長期使用。 (2) 接受肝臟移植者可預防性長期使用。 也就是說只有接受肝臟移植的慢性B型肝炎帶原者健保才給付預防性長期使用。 雖說B型肝炎至今仍無法根除,B肝抗病毒藥雖然不像C肝全口服新藥可達到病毒完全根除的效果,但若能在病毒活化造成肝臟發炎時,適時地使用B肝抗病毒藥物抑制病毒活動,或預防性長期使用,從頭到尾完全不給病毒活化的機會,以降低肝硬化及肝癌發生的機會。 此次B肝抗病毒用藥健保給付再度擴大範圍,不再只限於肝臟移植患者,「非肝臟之器官移植者」也都能預防性使用B肝藥,這是移植患者繼C型肝炎抗病毒藥物後的另一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