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藥事照護計畫彈性調整方案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自從五月中旬,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影響許多既定計畫的實施。只是民眾的用藥需求仍存在著,故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還是定調要持續推動多元藥事照護服務計畫,並針對此疫情期間,提出相關的彈性應變方案。 此藥事照護計畫包含:社區式用藥整合服務與機構式照護服務,藥師可針對民眾來提供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及判斷性服務,而原本的收案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執行此計畫,像是(1)具有兩種(含)以上慢性病。(2)使用慢性病處方,且藥品成分達五種以上者。(3)領有兩張(含)以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4)使用特殊劑型或操作技巧複雜之藥物。(5)疑似有ADR/藥物過敏風險之個案。(6)廢餘藥品項數大於28日(含)。但目前新增一項為「經地方衛生局評估轄內民眾有用藥照護需求者」,衛生局得自行新增其他具有藥事照護需求之收案條件,且原本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只限於低用藥配合度的個案,其餘中、高用藥配合度者,只能做判斷性服務,但現在新增對於「中用藥配合度」的個案,參與計畫執行之藥師亦得執行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 在醫療院所與社區藥局雙向合作轉介之間,原本醫療院所將民眾轉介至社區藥局接手照護,或是社區藥局藥師轉介有醫療需求之民眾就醫,這兩大收案模式納入此計畫內容,但在此疫情期間有下列情形,亦可予以採計,包括: 一、藥局端:社區藥局藥師於調劑處方箋或販售指示藥品時,發現有疑似呼吸道疾病症狀,而有需要醫師診治之病人,並轉介個案就醫。 二、醫療機構端:病人透過通訊診療或由親友代為就醫時,醫師認為病人有用藥照護需求,並轉介個案至社區藥局接受服務。 之前疫情沒那麼嚴重時,參與此計畫的藥師,在針對民眾或機構住民來執行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或判斷性服務時,都是直接面對面,親自解說相關用藥知識。目前考量到需維持安全的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所以新增方案也可透過電話訪問、通訊軟體、遠端視訊等方式來執行,只不過須保有完整的紀錄。 在疫情尚未緩和之際,食藥署考量到藥師在執行上的需求,故針對此藥事照護計畫內容,做些許的調整,讓各位藥師能更加安心的提供相關服務,增進民眾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