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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委託寄藥」 向衛福部及醫院端表達抗議

 

 

【本刊訊】

 

台北市振興醫院於5月19日發出「遠距視訊門診掛號、批價及領藥流程」公告敘明,使用該院之遠距視訊門診病患,可匯款至指定帳戶後,並郵寄健保卡、領藥委託書及匯款資料至醫院後,由醫院協助領藥並宅配藥物。藥師公會全聯會得知後,旋即於各大社群串聯藥師夥伴向醫院端及衛福部表達嚴正抗議。


全聯會的立場是,此給藥流程無視疫情嚴峻對一線人員帶來的負擔、醫療分級理念、病人權益。《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23條明定:「藥事人員交付藥品時,應確認所交付之對象為交付處方箋者。」


振興醫院所公告之給藥流程:藥事人員收受郵寄之處方箋後,調劑完成後再交付藥品予物流人員,並由其轉交給收貨人。該案中,物流人員明顯非為處方交付者,且其亦無從確認收貨人為病患,明顯違反《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23條。


相較於病患或特定代理人領藥,宅配寄送藥品有較高的變質風險。不僅運送時間與溫度難以掌握,藥品亦有與其他貨品發生碰撞或搖晃,而產生瑕疵。病患以此方式取藥,勢必無法取得藥事人員之用藥指導,故該院於所製委託書中要求病患聲明「無須藥師親臨用藥解說」,可證此憂屬實。藥品易變質且無用藥指導,對用藥安全影響甚鉅,難謂妥適。


健保卡為民眾重要之就醫憑證,並錄有個資,應妥善保管。若民眾把健保卡郵寄至醫院,如病患遇有需快篩、就醫、協助疫調之情事,沒有健保卡在身又該如何處理。因此振興醫院所公告之給藥流程,除有適法性問題之疑慮,亦明顯不適當。


全聯會也正式發文衛福部,函請監督該醫院改善公告之給藥流程。並要求主管單位公告釋明,實施遠距醫療之醫療院所不得以振興醫院模式給藥,均應參照臺北榮民總醫院之作法為之,即由醫院寄送處方箋予病患端,再由病患或其代理人持處方箋至鄰近社區藥局領藥。此舉不僅能讓病患免於舟車勞頓,亦能降低人流移動減少感染風險,更不會有健保卡離身的風險,更會有醫療分級的效果。


令人振奮的是,振興醫院已於5月27日修改公告,該院的遠距醫療將改採北榮模式。全聯會也沒停下腳步,建議健保署解決技術性問題,讓各醫院可以通訊方式傳遞處方(如:過去居家訪視方案就使用QRcode處方箋),落實真正的無接觸醫療,對抗疫情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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