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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健保 藥師可做更多新藥醫療科技評估

 

 

◎文╱藥師陳浩銘

 

身為藥師,您可曾好奇新藥的健保給付價格是如何制定?是否有療效的新藥真的無法進入台灣的健保系統?健保系統對於新藥是否收載的評估標準與考量因素有哪些?


全世界持續有新藥研發,對於疾病的治癒或改善也不斷改寫過往的歷史,而與之相隨的高藥費是全球衛生政策機關皆面臨到的棘手問題;醫療科技評估(HTA)在國際衛政組織中,早已不是新穎名詞,其乃透過科學性的方法進行有系統性的醫療科技(包含新藥)評估,主管機關透過這樣的方式瞭解新藥的價值並期許提升病人用藥的可近性,世界先進國家皆有這類的機構,如加拿大CADTH、英國NICE、澳洲PBAC、韓國HIRA等。


我國健康保險涵蓋率高,面對廣大的被保險民眾,一個新藥是否納保,其影響層面非常大,有人嘉惠,也可能有所謂的排擠。健保法中已敘述了我國醫療科技評估(HTA)於新藥申請納保的角色,其評估報告內容包含他國給付建議、臨床相對療效/相對安全性、醫療倫理(包含病友意見)、預算衝擊、成本效果等,是一個以實證為基礎且以不同層面探究新藥價值與影響程度的綜合性評估報告。


健保署將新藥的醫療科技評估報告,提供給藥品專家諮詢會議及共同擬訂會議代表,作為臨床價值的討論依據之一;最後保險人(健保署)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亦可邀請藥品提供者、相關專家、病友團體代表等一同參與,最後依據不同考量層面共同決議是否將新藥收載於健保、給付價格、給付限制等。


我國的HTA組織乃隸屬於醫藥品查驗中心,其成員包含藥師與公共衛生決策專家,主要服務內容為藥品、醫療器材與醫療服務的醫療科技評估,亦利用該專業協助如醫事司、心口司、疾管署、國健署等政府機關之國家政策擬定。對於具有臨床專業或公衛決策的藥學背景專業人才來說,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與使命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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