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銷逾保存年限處方 解決藥師困擾 ◎文╱台中記者王梅芳 臺中市健保協會為保護領藥病患的就醫用藥資料,及避免病患個人資料外洩,於2月3日進行「逾保存年限處方箋水銷作業」。 為減少會員舟車勞頓的辛勞,協會特製專門處方箋回收箱,統一派車回收105年以前之過期處方箋,總共回收大約400箱處方箋,運送至后里正隆紙廠進行水溶銷毀。 依藥師法第18條規定:「藥師對於醫生所開處方,其處方箋應保存三年,含有麻醉或毒劇藥品者保存五年」,所以健保特約藥局除保管處方至少五年外,病患的個資保護也是非常重要,很多藥師為了保存這些超過期限的處方絞盡腦汁,深怕洩漏病患就醫資料又不能直接資源回收,要一張張銷毀又要大費周張,通常怕麻煩就直接堆在藥局倉庫,因此,大部分的藥局都堆滿許多超過保存期限的處方,所以這次的水銷作業,解決很多藥師的困擾。 臺中市健保協會理事長王人杰表示,保護病患個人資料隱私是藥師很重要的工作,為避免這些逾保存年限的處方箋外流,以水溶式銷毀方式最方便環保,也能把處方箋上的各項資料完全溶解。這是協會第一次進行「逾保存年限處方箋水銷作業」,預計每年一月辦理處方銷毀作業,能將整年度的逾保存年限處方箋一併處理,歡迎有興趣的臺中市健保藥局明年一起參與。 ↑臺中市健保協會於2月3日進行「逾保存年限處方箋水銷作業」,並特製專門處方箋回收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