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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有杉 當選新北市藥師公會第四屆理事長

 

↑新北市藥師公會於1月10日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出新的理監事。

◎文╱新北市記者呂品儀

 

當選不是目的、更不是終點,當選是支持與鼓勵、當選是責任的開始,恭喜藥師許有杉眾望所歸、高票當選新北市藥師公會第四屆理事長。


新北市藥師公會於1月10日在新北市藥師公會第一會館大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出27位理事與9位監事,再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應於大會閉會之第七日至十五日內分別召開理事會、監事會,並依新北市藥師公會章程第17條規定於1月17日召開第四屆第一次理事會議,選出9位常務理事,理事會就當選之常務理事中用「無記名單記法」選任理事長一名,同時依章程第18條規定,選出三位常務監事,再從三位常務監事中選出監事長。


選舉結束後,新任理事長許有杉發表當選感言,他感謝第三屆理事長陳昭元率領團隊的勞苦功高,希望在第三屆與第四屆合作無間之下能夠無縫接軌,網羅優秀的人才,組織堅強的委員會,將前輩留下來的會務根基發揚光大,讓新北市藥師公會的會務推動更順利,積極開發讓會員能夠展現專業擁抱群眾的舞台,讓新北市藥師公會成為開創領先的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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