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社區整合照護輔導訪查 注意事項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度與藥師公會全聯會合作,推行「提升社區藥局專業服務品質及社區民眾正確用藥知能計畫」,全台共有十七個縣市參與此計畫。 為了解各縣市執行情況,於8月25日召開輔導訪查共識會議,商討訪查委員之工作項目、訪查辦法與相關注意事項。 此次計畫由各縣市遴選出兩至三位輔導藥師,輔導藥師的職責是針對新進藥師或新加入的藥局,至少需實地到現場進行一次教學,指導藥師操作藥事照護管理系統,並督促藥師將服務紀錄輸入系統內,督導紀錄品質。 之前曾執行過的藥師,因具有系統操作相關經驗,所以輔導藥師只需審查其紀錄品質,是否合乎邏輯。假設個案目前用藥檔案有五項藥品,而個案不清楚其適應症的有三項藥品,藥師需針對這三項藥品,來做一完整的衛教說明,並登錄在系統內。若只登載一項藥品的教育內容,則為不完整的紀錄,需修正改善,方能符合邏輯,真正解決民眾的用藥問題。 此次訪查期間因受疫情影響,比往年還晚,預計在9月16日至10月15日,一個月的時間內完成,每一縣市以訪查兩家新加入之藥局或藥師為原則,訪查委員是由全聯會代表及縣市代表組成。而該縣市輔導藥師不得訪查自己所輔導的藥局,訪查委員可在藥事照護管理系統中,隨機抽取受訪查藥局的社區式照護用藥整合服務的三項服務紀錄(目前用藥檔案、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紀錄、判斷性服務紀錄)至少各一份,評比其服務紀錄之完整性與品質,並給予評分。若是有紀錄不佳者,需與藥師解說紀錄品質需修改之處,並提醒在一週內修改完成,最晚在10月31日之前,將訪查紀錄表紙本寄回全聯會以供查核。 訪查委員在訪視之餘,聆聽受訪藥局提供此服務之相關心得、感想與建議,可做為下次計畫改善標的,以達到去蕪存菁的作用,讓此計畫內容能更加周全,嘉惠更多民眾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