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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基金會:使用抗骨鬆藥 注意不良反應

 

↑降低顎骨壞死風險「藥記」三原則。

【本刊訊】

 

72歲的張媽媽,有高血壓、心臟病病史,長期背痛、腰痛。五年前曾在家中浴室意外跌倒,導致骨折,經診斷為骨質疏鬆症,便開始使用雙磷酸鹽類藥品(bisphosphonates)。可是,張媽媽不時會感覺牙齦腫脹疼痛,但因怕痛而拒絕就醫治療,最近因牙痛不已,決定去看牙科並接受拔牙手術,手術後發現傷口一直無法癒合,牙齦疼痛感加重,下唇麻木感、牙齒鬆動、化膿,再次回診就醫,經追蹤用藥史發現,可能是雙磷酸鹽類藥品所引起下顎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別提醒,長期使用雙磷酸鹽類藥品治療骨質疏鬆的病人,應聽從處方醫師的醫囑,並定期進行口腔追蹤,若需進行牙科侵入式手術,宜由醫師評估,以降低顎骨壞死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治療停經後婦女骨質疏鬆的藥品眾多,依作用機轉分為抗骨流失藥品,如:雙磷酸鹽類、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單株抗體藥品、女性荷爾蒙製劑,和促骨質合成藥品,如:副甲狀腺素雙磷酸鹽類藥品是治療或預防骨質疏鬆主要藥品之一,經文獻指出,相較於其他藥品,它能有效減少髖骨、脊椎或非脊椎骨折的風險,有每周或每月服用一次的口服劑型,也有三個月或一年施打一次的注射劑型。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降低顎骨壞死風險,藥師須提醒民眾「藥記」三原則:


原則一 注意不良反應


治療骨質疏鬆症的雙磷酸鹽類藥品,引起顎骨壞死的病例僅佔少數,若長期使用且持續出現不適症狀,例如感覺口腔牙齦疼痛、腫脹、化膿、唇或顏面麻木感、牙齒鬆動或脫落、齒槽骨暴露、牙齒傷口無法癒合等症狀,可能就有顎骨壞死的風險,要立即回診。


原則二 主動告知病史及用藥史


有骨質疏鬆症病史的婦女應定期回診,與處方醫師充分溝通,了解可能的用藥風險;如有需要進行拔牙、植牙等侵入性之相關手術,或是嘴巴或牙齒有任何問題,應主動告知處方醫師,以評估是否需調整相關治療計畫。


定期至牙科檢查時,或是進行拔牙、牙周侵入性手術前,亦須主動告知牙醫師相關用藥史及病史,例如是否正使用雙磷酸鹽類藥品、denosumab或類固醇等藥品,以評估牙科處置的安全性,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的風險。


原則三 用藥期間隨時注意口腔健康


正在使用雙磷酸鹽類藥品的病人,須定期接受牙科檢查及清除牙結石等口腔照護工作,平時注意口腔清潔,養成良好口腔衛生習慣。每天檢查口腔牙齦,若出現牙齦疼痛、腫脹、化膿、唇或顏面麻木感、牙齒鬆動或脫落、齒槽骨暴露、牙齒傷口無法癒合等症狀,應告知處方醫師或牙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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