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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要求落實健保法 指示藥不予給付

 

 

【本刊訊】

 

4月29日,立委邱泰源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提出修正草案,擬放寬指示藥品健保不給付之規定:經保險人公告給付之指示藥品不在此限。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此議案堅決表示抗議,認為應落實健保法之規定,指示用藥不予給付。


修正草案對於指示用藥給付放寬之說明,其目的與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之目標背道而馳。條文中明訂成藥與指示用藥不納入健保,雖開辦初期,為因應醫師的醫療習慣與民眾用藥需求,乃以藥價基準規定前公、勞保核准使用之指示用藥繼續給付,但應逐年調降給付之品項,而後續新納入指示用藥者,不可歸入給付範圍。


目前健保有給付之指示用藥所花費的金額達17億元,若減少給付之項目,不但可減少健保支出,更可將此預算挪用至新藥引進,以及放寬高價藥品之給付額。若任指示藥品排擠預算,恐將影響民眾用藥權益。


除此之外,根據衛福部2017年的統計,每年廢棄藥物的數字高達193公噸。大量的藥物遭到丟棄,應當更加謹慎地開立藥物處方,避免浪費,增加健保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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