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重申含麻黃素類管理措施 【本刊訊】食品藥物管理署於7月4日發函重申含麻黃素類製劑相關管理措施,有關藥局販售含麻黃素類製劑指示藥品,合理供應量為每人每次購買7日用量為原則,超出7日量者,應登記簿冊。 食藥署指出,藥師公會應加強會員供應含麻黃素類製劑藥品應遵循之事項,並請藥師善盡宣導正確用藥之觀念,如使用指示藥與成藥三天以上,症狀仍未改善,應盡速就醫。另外藥局若發現有特定人士大量蒐集、收購含麻黃素類製劑相關涉疑情事,應盡速通報所在地衛生局及食藥署,以糾不法,為用藥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