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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 處置指引

 

◎文╱藥師王奕山

 

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之臨床處置指引自2013年7月17日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臨時會議首次制訂,主要是提供醫療人員有關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暴露後處置之建議,並與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結合。包含傷口清潔、傷口處理、是否需要傷口處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未接受完整暴露前預防接種者(PrEP),暴露後預防接種(PEP)需4劑狂犬病疫苗,若已接受完整暴露前預防接種(PrEP)或曾接受完整暴露後預防接種(PEP)者,再連續遭受動物咬傷時,經ACIP決議,原則上無論上次接種後至此次暴露(咬傷)時間多久,只要接種2劑疫苗,於第0、3天各施打1劑疫苗等。


此次參採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公共衛生部(Public Health England)與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USA CDC)等國際指引及相關文獻作修訂,更重要的是提供一張暴露後預防接種流程圖,方便醫療人員臨床決策。此次也提及免疫功能正常和免疫功能不全的參考。針對免疫功能不全之病患,無論是否已接受暴露前預防接種或曾接受完整暴露後接種者,仍須給予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且暴露後仍須接種4劑狂犬病疫苗,如無法依前述時程接種者,則以5劑流程接種。目前狂犬病疫苗供貨尚平穩,且考量國內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仍持續,2019年4月29 日ACIP會議決議:


(1) 暴露後疫苗適用對象:全國野生哺乳類動物抓咬傷者(除台東市錢鼠外)。

(2) 不符適用對象者,採自費接種。

(3) 一般民眾因工作、就學旅遊等需求,恢復前往高風險國家旅遊、就學等自費暴露前預防接種。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s://ppt.cc/f27urx或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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