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預告調升藥品基本價 ◎文╱高雄記者毛志民 健保署考量民眾用藥權益及提升醫療品質,並兼顧藥品合理成本,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十三條(健保審字第1080075740號),修正該條內容中錠劑或膠囊劑基本價由1.5元調升為2.0元(升幅33%)、具標準包裝基本價由2.0元調升為2.5元(升幅25%);含青黴素類、頭孢子菌素類抗生素及雌性激素之注射劑基本價由25元調升為30元(升幅20%);其他注射劑基本價由15元調升為20元(升幅33%)。 維持基本價的劑型包括口服液劑為25元。100毫升以上未滿500毫升之輸注液為22元、500毫升以上未滿1000毫升之大型輸注液為25元、1000毫升以上之大型輸注液為35元。栓劑為5元;眼用製劑為12元;一日以內用量包裝之眼藥水,為4元。口服鋁箔小包(顆粒劑、粉劑、懸浮劑)為6元。軟膏或乳膏劑,為10元。 目前約有2,878種藥物健保給付價每顆不到2元,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黃兆杰指出,錠劑、膠囊、注射劑都是100年訂定地板價以來首次調高,抗生素及雌性激素注射劑則是106年訂定地板價以來首次調整,該草案即起將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預計明年上路。 不過,明年拉高基本價,是否能改變民眾「一顆藥比糖果還便宜」的印象,讓原廠藥願意繼續留在台灣,學名藥的品質無虞,都有待後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