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苗施打5劑變更為4劑 ◎文╱南投縣記者葉柏顯 近期國際人用狂犬病疫苗貨源供應嚴重短缺,在2020年前供應恐無法穩定,為確保國內暴露狂犬病毒及麗沙病毒之高風險民眾能獲得完整疫苗接種,疾病管制署針對狂犬病暴露後疫苗適用對象條件等指引,修訂重點如下: 一、暴露動物類別侷限於國內農委會長期監測發生狂犬病毒或麗沙病毒之「鼬獾」、「白鼻心」、「錢鼠(限台東市)」、「蝙蝠」及出現明顯類狂犬病特殊異常行為之動物,且經中央農政單位判定「疑似狂犬病毒或麗沙病毒感染」為限。 二、流浪犬貓咬傷,比照家犬貓咬傷者,暫不給予疫苗,動物如10日內經動檢機關觀測出現疑似狂犬病症狀,則給予疫苗。 三、暴露地點以發生動物疫情之9縣巿為限,另農委會7月25日公布1例於新北市新店區發現蝙蝠感染新型麗沙病毒,增加新北市僅限蝙蝠暴露者,而後續如有新增狂犬病毒或麗沙病毒陽性動物之縣巿則另因應調整。 四、依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狂犬病專家諮詢指引,由原先5劑(咬傷後第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種1劑)改為4劑時程,(分別在咬傷後第0、3、7、14天各接種1劑。) 五、前往狂犬病高風險國家旅遊等暴露前預防接種暫不提供接種。 依據農委會防檢局監測資料,今(2018)年截至6月底止,國內檢出狂犬病陽性動物分布於9縣市82鄉鎮(屏東縣、高雄市、台南市、嘉義縣、雲林縣、台中市、南投縣、台東縣及花蓮縣),流浪犬貓監測結果皆為陰性;另國內自2016年迄今共計3例(台南縣、雲林縣、新北巿)蝙蝠檢出新型麗沙病毒,該病毒與狂犬病病毒屬同一類基因親緣群(PhylogroupΙ),發病致死率等同狂犬病病毒感染。 民眾勿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包括蝙蝠),每年須帶家中犬、貓寵物等施打狂犬病疫苗,如不慎遭野生動物抓咬傷,請以肥皂及大量水清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盡速前往「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衛生所)」就醫,由專業醫師評估,接受適當醫療處置,以降低發病風險,確保生命安全。相關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