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診次藥事照護審查標準規範出爐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全民健康保險高診次者藥事照護計畫,今年正式邁入第九年,而為了提升藥師在書寫照護紀錄的品質,去年首度設立後端審查藥師機制,聘請各縣市有實務經驗的藥師,協助推動此計畫。 有鑑於去年在照護藥師和審查藥師的共同努力之下,照護紀錄的完整填寫比率,從五成提升到九成之多,所以今年持續設立「藥事照護區域輔導藥師」,並於5月8日在藥師公會全聯會召開「107年度高診次後端審查藥師共識會」,商討相關審查流程、介紹照護管理系統,以及討論紀錄內容的品質標準。 經過與會藥師的熱烈討論,今年針對高診次計畫的審查重點,需請照護藥師再次修改的部分如下: 1. 病歷摘要頁:前3次訪視,需至少做一次前測;第4次訪視之後,至少做一次後測。 2. 藥歷摘要頁: (1) 藥歷至少要有訪視日期近2週的藥品紀錄。 (2) 需整理過藥品,不能全放雲端藥歷3個月的用藥。 (3) 該次服務之訪視日期如大於藥品結束日期後15天,且對個案無用藥配合 度的教育,要再修改。 3. 服務紀錄頁: (1) 只複製代碼的內建敘述,無自行填寫之紀錄。 (2) 由內容無法判斷藥師欲描述之問題。 (3) 有更符合藥物治療問題或藥師教育的AA、BB碼。 期待在照護藥師與審查藥師相互合作之下,能夠成功執行此計畫,達成監測指標,並提升整體訪視紀錄內容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