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嘉義縣記者紀珮珊
藥事法已新增30種高關注類別藥品品項,於107年7月1日生效,當接獲30種高關注類別藥品品項時,需先進行「非登不可」系統,再進入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做一詳實登錄與申報。
依據衛福部公告「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3月27及3月31日,嘉義縣衛生局於稻江科技管理學院電腦教室,主辦三場「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操作說明會,以強化嘉義縣藥物製造業者、藥局與販售業者,了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之登錄平台操作方式。
嘉義縣衛生局食藥科長劉智魁表示,藥事法第6條之1明確規範,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類別之藥品,其販賣業者或製造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藥品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前項業者,應以電子方式申報之,其電子申報方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追溯或追蹤系統之建立與應記錄之事項、查核及其它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相關罰則可依第一項92條,開罰3-200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簡稱「非登不可」,主要針對公司、工廠及藥局業者,首先在系統上登錄其基本資料,取得登錄字號,才能進入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
為確效施行,特聘請網路公司,詳細說明「非登不可」系統與「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之操作方式,並進行課後實務操作演練。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系統操作
諮詢專線:0809-080-209
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平台系統操作
諮詢專線:0809-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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