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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價7,566項調整 5月1日施行

 

◎文╱高雄記者毛志民

 

3月19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發布健保審字第1070076030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第五年(106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暨107年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事宜,排除列屬罕見疾病用藥及特殊藥品,共計7,566項藥品,見表一。其中第一大類藥品(一:中華民國專利權止日為107年1月1日(含)以後之藥品)計82項,占1.08%;健保收載未逾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三A),計1,064項,占14.06%;以及健保收載超過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三B),計6,420項,占84.85%。

調整後支付價格原訂自106年4月1日生效,因公告時程及生效日間僅10個工作天,恐將導致醫療院所及基層藥局無法及時因應,經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臨床藥學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等數個公、協會致函該署,3月27日健保署函覆同意延後自5月1日生效。


106年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值為新台幣1,511億元,而106年藥費核付金額加上105年實際核付金額超過推算金額之額度後,為新台幣1,594.4億元,超出目標值73.82億元,今年便據此調降之。若以最近一次有給付的價格列入計算調幅,計調升89項,調降7,477項,調幅中位數約為-0.06%,調升品項主要集中於第三B大類之第一類(包含原開發廠藥品、符合PIC/S GMP)藥品86項,占1.14%;調降品項中的7,477項,占98.82%亦同屬此類。受影響藥商達381家。受藥價調降影響的藥品品項最多的藥商前十名見表二,以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246項,占3.25%最多,瑞士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42項,占3.20%次之。


綜觀此波調整藥價品項,國產藥5,948項,占78.61%,處方藥計7,146項,占94.45%;從劑型觀之,口服相關製劑4,243項,占56.08%最多(見表三),其中以錠劑1,405項,占18.57%最多、膜衣錠1,313項,占17.35%次之;若以藥品分類觀之,一般學名藥的品項最多5,435項,占71.83%,BE/(BA+臨床試驗)1,329項,占17.57%次之,原開發廠藥品790項,占10.44%(見表四)。


若以ATC碼分類觀之,採解剖分類觀察受藥價調整的品項(見表五),皮膚用藥1,327項,占17.54%最多,以皮質固醇類皮膚用製劑474項,占6.26%為主;神經系統用藥1,201項,占15.87%次之,以抗精神病藥457項,占6.04%為多;心血管用藥943項,占12.46%居第三。


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已試行五年,政府一方面對藥品品質要求逐年提升,另一方面又連年調降支付價格,對於國內製藥業發展與藥品供應鏈的潛在負面影響值得政府正視。


註:其中AC57388277、B024684100、BC19507100、BC19508100、BC23564100、BC19499100、BC19500100、A017308100及A026476100共9品項藥品因藥品許可證逾期未展延,該9項藥品自107年5月1日刪除收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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