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58 期 107 / 3. 26 ~ 4. 1
全聯會發文健保署 要求藥價調整應延後
【本刊訊】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3月19日公告藥價調整訊息。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於3月22日發文至健保署,建議應延後至5月實施。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健保署於3月19日公告藥品價格調整,並將於4月1日生效,其公告時程及生效日間僅有10天之工作天,恐將導致醫療院所及基層藥局無法即時因應藥價調整。另,健保署於103年藥價調整時,亦曾有公告時程及生效日期相近,並於當月修正生效日至5月1日。因此,全聯會期望健保署能同意修正公告之生效日為5月1日再行實施。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