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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新藥師公會 通過設立社團法人

 

◎文╱台中記者謝永宏

 

台中市新藥師公會(原台中縣藥師公會)繼去年3月15日正式更名後,今年1月14日經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設立成為「社團法人台中市新藥師公會」。並且為因應政府長照2.0政策推動,公會亦通過成為「長照服務機構」,可針對執行長期照顧服務之相關藥師業務事項做準備。


根據民法內容闡述:「社團法人乃以社員為成立基礎,故為人的集合,設立人即為其機構份子,是為社員。由其社員組織意思機關,訂立章程而成立。」


目前全國25個藥師公會已有12個公會改制為社團法人藥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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